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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501001/2022-002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博彩【体育娱乐】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6-24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7-2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博彩【体育娱乐】:支持扩大消费2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博彩【体育娱乐】:支持扩大消费22条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市委财经委员会第4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博彩【体育娱乐】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博彩【体育娱乐】:支持扩大消费22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和自治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规发〔2022〕4号),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对扩大消费的财政资金支持,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支持政策更加突出精准高效,促进扩大消费,有效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切实发挥消费拉动生产、牵引经济循环的作用。

——突出消费主体,整体激励。紧扣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17条”政策措施,市县联动,注重财政支出绩效,切实提升扩大消费的政策效果。

——统筹资金渠道,多措并举。充分运用现有支持扩大消费的政策渠道,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拉动重点产品消费,培育消费热点,增强消费信心。

二、支持扩大消费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

1.扩大汽车消费。在全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对个人报废或转出名下中卫号牌旧车,同时,购买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燃油车辆给予3000元/辆补贴;对在市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市内上牌的给予4000元/辆补贴。在全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单笔满5万元,通过政府消费券形式给予2000元/辆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推动绿色家电消费。支持各县(区)开展绿色家电惠民行动,对消费者在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一次性购买满2000元以上(含)绿色家电的给予200元补贴;一次性购买满5000元以上(含)绿色家电的给予500元补贴;在限额以上通信销售企业购买2000元以下5G手机给予300元补贴,购买2001—3000元5G手机给予400元补贴,购买3001元以上5G手机给予600元补贴。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对活动产生的宣传推广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3.促进家具家装消费。支持各县(区)开展“家居产品换新升级”促销活动,对纳入限额以上社会消费零售额统计的建材、家具销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4.发展首店经济。统筹资金引导全市重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适应新零售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对成功引进区外品牌企业,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年销售达到300万,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5.活跃夜间消费。支持各县(区)打造餐饮、购物等高品质夜间消费集聚区,营造开放、有序、高质量的夜间经济环境。对集聚区运营机构给予5万元补贴。对新打造的特色夜间经济示范区给予投入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6.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支持行业协会组织限上企业开展绿色家电、家具、汽车等下乡展销活动,活动参与品牌达到10家,设置展位超过30个,活动超过3天,每场给予3万元的宣传推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7.对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给予奖补。本年度新增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金奖补,着力稳定限额以上市场主体规模,加快推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和增速恢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8.支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市域内限额以上大型商超、住宿、餐饮企业在防疫、消杀方面给予0.3万元—1万元补贴支持。对在启动疫情响应机制期间,对发挥保供中坚作用的采购、储备、配送点单位,按照采购、运输、仓储、配送能力及储备损耗量一次性给予1万元—5万元不等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实行城市消费激励政策。

9.建设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通过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管理等场景应用创新,优化商圈动线设计和消费体验。经认定给予数字化商圈运营管理主体投资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0.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支持建设和改造提升以特色美食、艺术文化、人文旅游、休闲娱乐为主题的特色商业示范街。对于功能完善、市场繁荣、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特色商业街,给予投资额不超过30%的补贴,总支持额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1.鼓励发放消费券。联合银联等金融机构通过政府出资、企业让利等方式筹资5000万元,依托云闪付平台,集中发放电子消费券,对不具备发放条件的可采取实体券,用于商场超市、餐饮酒店、旅游景点、汽车家电等领域消费。市县(区)两级政府各出资300万元用于消费券基础补贴,根据使用效果可增加发放额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2.支持重点行业促销。支持限额以上零售和餐饮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联动促销活动,对年度销售额增幅达10%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3.开展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商贸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对单个活动直接投入1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大型促销及节庆活动,给予主办单位直接投入的30%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可支持5场次大型促销活动,最高支持15万元)。在区外建设销售中卫特色农产品的企业,销售额在1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对全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家电及通讯销售企业年度销售额增幅10%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根据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和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数量,对增幅较好的县(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各县(区)在大型商贸综合体、市场、建材及家居市场建立监测服务站,每个站点每年给予5万元补贴,监测服务站负责大个体的达限摸排和入库引导工作,并协助入库企业(大个体)做好数据填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促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

15.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对注册地为我市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或农业科技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中卫特色农产品,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线上销售额的0.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乡村电商直播中心线上平台,分别给予年度一次性5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6.加快发展城市电商。对入驻中卫电商谷、电商快件分拣中心企业给予减免物业费、租赁费等;电商直播带货实现年度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于“极客、微客、创客”完成年度线上程序搭建、技术攻略、技术策划等并取得专利,给予10万元奖励。评定为电商龙头企业、电商超能团体及网红直播达人,参与市级以上(含市本级)电商活动并取得前三名次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7.促进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鼓励各县区建立电商快件分拣中心,对建立电商快件分拣中心并实现统仓统配的给予60万元奖补。对入驻中卫电商谷及电商快递分拣中心的企业,线上销售本地农产品客单满20元以上,给予1元/单产品销售补贴,对于出港产品客单满20元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1元/单补贴,以上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制定疫情防控同城配送企业奖补政策,给予疫情防控动态化企业配送生活物资类商品客单价满100元以上,给予配送费3元/单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支持扩大农产品销售。

18.支持名优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名优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相关产业部门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争创优质农产品,培育发展一批枸杞、优质牛奶、牛羊肉、瓜果蔬菜、苹果、马铃薯等企业自主品牌,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竞相发展。对获得区域公用品牌的单位,每个补贴20万元,对取得“地理标识”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认证的单位每个产品补贴20万,对取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农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3万元,通过品牌影响力带动提升销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9.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推介活动。鼓励企业(经销商)积极参加区内外展销会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对参加区内展销会的企业,每次给予0.5万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对参加区外展销会的企业,每次给予1万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对参加国家级展会获金、银、铜奖的农产品,每个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0.支持企业开设直销店。鼓励龙头走出去开设直营店或中心配送站(含前店后厂)进行定点或定向销售,不断增强名优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对在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博彩【体育娱乐】:以外的城市开设直营店或中心配送站,年内新建且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个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1.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整合冷链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冷链体系建设,对农产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2.支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推行开展“合格证+追溯码”“合格证+检测”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每个一次性给予补贴2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扩大消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县(区)要履行主体责任,抓落地见效。统计部门要探索完善消费相关统计指标,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做到应统尽统、应入尽入。

(二)统筹集约使用各类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及时研究梳理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扶持政策,全力以赴争取政策、资金、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更好发挥政府资金促消费撬动作用。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和切实可行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保险公司要针对消费领域及时提供保险服务。

(三)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激励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健全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考核奖励制度,根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和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数量,对社会消费增长较快的县(区)给予梯度奖励。不断完善生活必需品日常监测机制,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促进消费品市场平稳健康快速恢复。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媒体解读:

我市出台4个方面22条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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